長江商報消息 母親為兒捐腎,僅維持3年半就壞死
  本報訊(記者 胡夢 通訊員 蔡敏 田娟)兒子患了遺傳性尿毒症,為救子,母親捐出了右腎。沒想到,捐出的腎僅過了3年半,就因兒子舊病複發而壞死。得知消息後,父親決定捐出自己的腎。然而,昨日,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否決了父親的決定。
  父親堅決要求捐腎
  今年24歲的翁俊文在去年8月,感受到了與5年前一樣的不適。醫生告知他,他患上的是一種叫IgA的腎病,母親捐的腎已經壞死,這意味著他只有兩條路:要麼終身透析,要麼再次換腎。
  “為了救兒子,我們什麼都在所不惜。”昨日,52歲的郭慧芳在等待倫理委員會的結果時說,兒子有兩個姐姐,只大幾歲,雖然都沒結婚,但都願意捐腎。可孩子們的父親不答應,堅決要求捐出自己的腎。
  倫理委員會僅一人同意
  今年1月,56歲的父親翁先清與兒子的配型成功,但醫院專家們表示,如果再次換腎,很可能也只能存活幾年,“父母都是單腎,萬一今後出現問題,都面臨很大的風險”。
  於是,是否能移植還要看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如何裁決。
  昨日,11名醫學、公安、法律、社會、管理等各領域的人士對翁俊文此次的移植進行了探討,最後只有1個人贊同,其餘10個人不同意。按照活體器官移植的相關規定,只要有1人否決,移植將不能開展。
  不過醫生表示,翁俊文可以通過透析維持生命,一般來說能活10年到20年的不在少數。下一步,醫院將為他在社會上尋找腎源。
  ■釋疑
  每年約10%器官移植被否
  器官移植不是只要配型成功就能做了嗎?昨日,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、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成員陳知水教授介紹,做移植手術之前必須要通過倫理委員會的討論通過。每個有移植資質的醫院都會有一個固定的倫理委員會,其中1/3以上成員不是醫學專業人員。
  “所謂倫理,是技術以外的,必須考慮社會影響及患者家庭的實際情況。”陳知水說,一般來說,未婚未孕者會被立刻否決。像翁俊文的兩個姐姐即便本人同意,但必須考慮她們今後的生活。
  陳知水介紹,每年配型成功後,提交到倫理委員會討論的器官移植約有10%被否決。除了通過倫理委員會討論外,還要上報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再進行審核。如果患者換一家醫院手術,依然要通過審核,並且再被否決的可能性很大。  (原標題:父親欲“接力”捐腎被倫理委員會否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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